因为秦汉法制大有不同。
首先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,小篆字体和我们现在的汉字差异很大,汉朝的隶书字体才和我们相近。而秦朝的郡县制根本就不是秦国首创而是楚国先推行的,汉朝呢,实行的却是州郡县制,并且同时采用分封制。
秦朝改宰相为丞相,汉朝以御史大夫为丞相副职,汉武帝时的政务中心转到了内廷,丞相职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,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,东汉则由司徒、司空、太尉共同执政。
秦法确实严苛甚至是残暴的,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《铸刑书》是夏朝《禹刑》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晋国之后的《法经》和继承了其后的更残暴的秦法。周代的法、战国诸侯的法和秦法是按顺序更为严苛的对比。
汉朝初立时刘邦在位仅几年,法令其实只有一句,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田税则恢复到周代时的十税一,后来又改为十五税一。
吕氏乱国平息之后,刘邦的儿子刘恒,也就是汉文帝,大幅删改秦法内容后,实行的法制比法经的严苛度更轻,约略达到了周代法的程度甚至更轻。在田税方面,文帝也实施了三十税一的仁政,比周代十税一轻不少。战国时田税其实在周代基础上加倍了,秦国更甚,睡虎地竹简上有人故意隐没了这方面内容。
刘恒的儿子也就是景帝,景帝年轻时个性不算好,不过行政依旧延续了文帝的仁政。并且在此基础上删改量法更轻了,景帝虽然有其他方面做的并不好,但是景帝的法改其实是中国历史上较好值得称道的一次。景帝的儿子汉武帝行使儒术,自此和之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渐行渐远。
我们必须正视的是,汉朝行使的仁政仅是相对于古代而言,但放在现代对比,依旧算是负担较重的法制。汉朝法已经如此,更别提战国的法和更为严苛的秦法了。
当权者制定法令时,应该慎之又慎。虽然现在出现了鼓吹秦法的势头,但那并不是正常的人民所盼望的。